根据人权研究院管理办法,本设置学术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及执行办公室。

学术委员会由张文显教授任主任委员,委员包括: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鲁广锦 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

何志鹏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杜宴林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张 旭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闵春雷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拥军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红臻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雪斌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周光辉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

姚大志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宋宝安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赫 然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鲜开林 东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尹奎杰 东北师范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

学术委员会对于研究院的主要活动进行研讨,予以学术评价和决策商定。

研究院设院长、执行院长和副院长。

院 长 姜治莹教授,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执行院长 何志鹏

副 院 长 刘红臻

人权研究院设研究室、办公室、教育与培训部、编辑部、资料室。研究室包括人权理论与权利哲学研究室、全球人权治理与国际法治研究室、新兴权利研究室、部门法与人权法治保障研究室,特殊主体权利研究室等。

执行办公室是人权研究院的日常工作机构,执行咨询委员会的方针,设计和具体实施研究院的各项活动。由何志鹏教授任主任,刘红臻教授任副主任。

人权研究院设置战略规划委员会,由鲁广锦教授担任主任,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规划研究院学科、平台等战略发展方向事宜,就研究院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响应国家在人权领域的重要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