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出生,河南南阳人。现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国家二级大法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的十七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兼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教材委员会委员,中央马工程《法理学》教材首席专家(主持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基本理论》首席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法学专家组召集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法学评审组组长。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政治学、司法学,提出了“权利本位”“法理中心”“良法善治”“司法文明”等理论或主张。出版学术专著和国家统编教材20余种,代表作有《法哲学范畴研究》《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哲学通论》《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与前沿》《法治中国的理论建构》《司法的实践理性》《法治的中国实践和中国道路》等。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代表性论文有《治国理政的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是法的发展规律》,《权利时代的理论景象》《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从阶级斗争范式到权利本位范式》《马克思主义与人权》《“权利本位”之语义和意义分析》等。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6项、重点课题5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20余项。目前正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基本理论研究”。
鲁广锦,男,汉族,1960年2月生,辽宁东港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1994年到2014年间,历任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八局局长,七局局长。2014年3月起,任中宣部人权事务局局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人权》杂志社社长、总编辑。2021年3月至今,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吉林大学人权学科领军人才。鲁广锦教授是国内具有卓著影响的人权理论研究者、实践专家和团队领导者。他先后在《红旗文稿》《光明日报》《人权》等重要刊物、媒体发表了《历史视域中的人权:中国的道路与贡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人权意义》《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世界意义》等大量文章,主持编写出版十余部人权丛书、学术论文集、研究报告合集,为中国人权话语和理论的发展走出重要贡献。同时,他参与一系列国家级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主持撰写、发布中国政府系列白皮书,组织参与了国内外数十次大规模人权会议,在多边、双边等多领域推进人权交流交往,有效组织人权宣传、对外舆论引导和斗争工作,协调多方面不断培育中国人权文化,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推进中国人权理论和话语体系建设。
1966年出生,四川省通江县人。吉林大学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文化部文化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哲学和法律政治学,已出版个人专著(译著)10余部,主编创新型教材《法理学》教科书1部,参编其他著作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法哲学批判与批判的法哲学》、《新兴权利论纲》、《生活的场景与法治的向度》、《法学研究及其思维方式的思想变革》、《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等。研究成果曾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各级课题 10 余项,目前正承担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权利视野下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974年出生,黑龙江省双城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2016年)、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八届)。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国际法学、人权理论、全球人权治理、法学教育等。出版专著12部,主编学术文集3部,合作翻译出版著作4部,共同编著、参与撰写专著、教材近30部,代表性著作有《国家利益维护:国际法的力量》、《权利基本理论:反思与构建》、《人权全球化基本理论研究》、《国际法治论》、《国际法哲学导论》、《发展权与欧洲联盟的法律体系》等;发表论文26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国际法治的中国表达》、《以人权看待发展》、《大国政治中的司法困境》、《中国国际法研究反思》、《WTO的发展取向论》、《国家观念重塑与国际法治的可能》等。主持、参与各级各类社会科学研究课题60余项。目前正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形象导向下的中国国际法话语权提升机制研究”等。
黄文艺,男,1971年生,湖南省南县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中央政法委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上,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专题讲解。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立法学、比较法学。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代表作有《当代中国发展研究》、《全球结构与法律发展》、《中国法律发展的法哲学反思》。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多篇,代表性论文有《新时代政法改革论纲》《权利本位论解析》《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体系》《认真对待地方法治》等。2017年荣获全国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等10余项。目前正承担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兼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杜宴林,男,1974年生,四川省广安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哲学。出版个人专著1部,参编教材4部,代表性著作有《法律的人文主义解释》。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司法公正与同理心正义》《后现代方法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向》《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现实关切与终极关怀》《古典自然法的人文主义解读》《论法学研究的中国问题意识》等。曾获2014年吉林省十大杰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主持、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司法部研究项目等10余项。目前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以公正司法为核心的考察”。
张旭,女,1962年生,辽宁黑山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学会高级学术顾问、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吉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吉林大学犯罪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国际刑法学。出版专著4部,主编学术著作11部,参编学术著作9部,代表作有《减免刑事责任理论比较研究》《国际刑法论要》《犯罪学要论》《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关于刑事责任的追问》《依法治国视域中的刑法功能研究》《死刑与引渡——源自人权保护的思考》《人权与国际刑法》《 刑事司法中人权保护:以我国为视角的思考》等。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评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各类项目10余项。目前正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仇恨犯罪治理研究”。
冯彦君,男,1966 年生,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政府法律顾问。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出版著作、参编教材10余部,代表作有《劳动法学》《经济法新论》等。在《中国法学》《当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6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非全日制用工养老保险的立法模式选择——以中日比较为视角》《同工同酬原则的困惑与反思》《“劳动关系”判定标准的反思与重构》《退休再就业:劳动关系抑或劳务关系——兼评“社会保险标准说”》《中国应确立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以实现劳动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为目标》《我国劳动合同立法应正确处理三大关系》等。曾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各类项目10余项。目前正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退休制度整体改革与立法完善研究”。
闵春雷,女,1965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出版专著2部,代表作有《刑事诉讼证明基本范畴研究》《妨害证据犯罪研究》等。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证明》、《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新探》、《〈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完善的基本方向——以人权保障为重心》、《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有效辩护》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等各类项目10余项。目前正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理论研究”。
任喜荣,女,1970年生,内蒙古满洲里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建长春市委副主委,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第十一届、十二届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立法学、法文化学。出版专著、教材6部,代表作有《地方人大监督权论》《伦理刑法及其终结》《刑官的世界》等。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法商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国家文化义务履行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研究》《国家机构改革的宪法界限》《理解宪法基本价值的五个维度——重塑依宪治国的观念基础》《作为“新兴”权利的信访权》《制度性歧视与平等权利保障机构的功能——以农民权利保障为视角》等。学术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其中《地方人大监督权论》一书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目前正承担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合宪性控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李海平,1972年生,河北赤城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顾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长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出版专著、教材5部,代表作有《后现代背景下行政法的范式转型》。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民法合宪性解释的事实条件》《比例原则在民法中适用的条件和路径》《论基本权利对社会公权力的直接效力》《基本权利间接效力理论批判》《宪法上人的尊严的规范分析》《少数族群差异权利的证成——金里卡的多元文化自由主义》等。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项目子课题等各类项目10余项。
李拥军,男,1973年生,天津宁河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文化学、司法学。出版专著3部,参编教材4部,代表性著作有《性权利与法律》《司法的普遍原理与中国经验》等。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的博弈:亲属豁免权的中国面相》《中国法治主体性的文化向度》《“规训”的司法与“被缚”的法官:对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困境与误区的深层解读》《人民陪审制度的困境与出路——基于陪审复兴背后的思考》《司法改革中的体制性冲突及其解决路径》《“家”视野下的法治模式的中国面相》等。科研成果曾获省部级奖9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主持、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等各类项目10余项。
沈寿文,男,1974年生,福建诏安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国家权力配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文化宪法)。在《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60篇,代表性论文有《“依宪治国”命题的逻辑》、《关于中国“文化宪法”的思考》等。主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西...
杨波,女,1974年生,辽宁省锦州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法律科学》《当代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代表性论文有《以事实认定的准确性为核心——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功能之反思与重塑》《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印证化之批判》、《由证明力到证据能力: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困境与出路》《由“真实”到“程序’”内的共识——刑事诉讼事实认定标准理论的新展开》等。主持、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社科专项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等各类项目20余项。目前正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的子课题“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之证明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困境及其立法完善”。
谢登科,男,汉族,1980年10月出生,湖北随州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部主任,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电子诉讼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大学青年文化书院文化导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吉林省刑事诉讼法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律科学》《当代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东方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论坛》《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项目、中国人权研究会部级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
刘红臻,女,1974年生,河南省安阳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人权理论与人权法、经济法学。合著、参编教材5部,合著著作《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在《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期刊发表论文20篇,代表性论文有《人权的制度表达》《人权的宪法载列与保护:基由、进展与努力的方向》《新时代中国人民发展权的政治宣言》《人体基因财产权研究》《司法如何堪当人权保障的重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形成过程及其基本标志》《经济法哲学:经济法的“法理”表达》,《自主与不自足经济社会情境中经济法的定位:“社会性”的重解》、《经济法基石范畴论纲》等。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等各类项目10余项。
刘雪斌,男,1977年生,山西长治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人权和正义理论、法律职业伦理。参与编写教材、著作多部,出版专著 1 部,代表性著作有《代际正义研究》。在《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权利分析:一种伦理学的视角》《正义、文明传承与后代人:“代际正义的可能与限度”》《国际人权法治初探》、《死缓适用影响情节的实证研究——以614份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书为分析样本》等。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项目10余项。
魏晓旭,1994年12月生,汉族,安徽界首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吉林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学及人权学。先后在《社会科学战线》《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人权》《探索与争鸣》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作为吉林大学模拟法庭竞赛的领队、教练,荣获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IHL)亚太赛...
申天娇,女,1991年生,汉族,吉林长春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基本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基本理论、人权法。先后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学术月刊》发表数篇论文,参与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人权研究会课题项目及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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