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9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办的涉外法治高端研讨会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以线上形式进行,来自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吉林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机构、高校的十余名专家学者出席并参与研讨,来自全国各机构、高校的九十余名观众列席、旁听了本次研讨会。


一、开幕式阶段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主持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他首先向诸位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向关心疫情期间吉林大学工作进展的学界同仁致以谢意,并介绍了当前学校众志成城、群策群力的良好抗疫局势。随后,何志鹏教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召开的背景、目的和预期,认为目前国内学界对涉外法治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但仍有需要深入探究的问题,期待能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和各位国际法顶级专家相互砥砺、相互启发,对这些问题形成更加深入明确的认识。

二、第一单元发言
开幕式结束后,研讨会进入到主旨发言环节。主旨发言第一单元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教授担任主持人。





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作“中国行政机关对非正式国际法的实施问题”主旨发言。他主要讨论了以下四个问题:第一,非正式国际法兴起的国内实施问题;第二,中国非正式国际法实践的基本趋势;第三,中国行政机关实施非正式国际法的方法;第四,中国行政机关实施非正式国际法的两个案例考察。蔡从燕教授援引了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并认为非正式国际法是中国行政机关施政的重要依据,应当加强研究。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大使作“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主旨发言。他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展开,前者涉及思想引领、理论探讨和系统集成,后者涉及问题导向、需求牵引和行动落地。继而,黄惠康大使提出了6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即涉外法治的时代背景、理论逻辑、基本内涵、关联问题、战略布局、研究方法等,并就加快涉外法治布局提出了新的问题和看法。
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国际合作局廖凡教授作“‘涉外法治’的基本内涵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主旨发言。他从涉外法治的基本内涵展开,认为涉外法治是一个与国内法治、国际法治都有交叉的概念。同时,涉外法治是联通国内法治、国际法治的桥梁与纽带,建设国内法治,要呼应国际法治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廖凡教授分析了国内法治、国际法治、涉外法律、涉外法学等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主旨发言结束后,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作为评议人,对三位发言人的主旨发言进行了评议。他认为,三位发言人在宏观和微观的层面上不谋而合、紧密联结。黄惠康大使从宏观角度进行了高屋建瓴的发言,也为我们理解问题提供了方向。廖凡教授同样从宏观角度展开,尤其提到了涉外法治的“桥梁”作用,能够很好表明国内和国际的联系。蔡从燕教授提到的非正式国际法的问题,与国际法渊源密切相关,同样值得重视。
三、第二单元发言
研讨会主旨发言第二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志雄教授担任主持人。





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作“涉外法治与国内法治的‘统筹’”主旨发言。他首先明确了涉外法治的含义,即一国对外事务中的法治,是一国法治的组成部分。要实现统筹,就需要在实现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理念一致性,即以人民为中心,这是“统筹”的根本保障;实现制度系统性,认识到事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影响,这是“统筹”的现实基础;实现功能协调性,这是“统筹”的效果要求。“统筹”不仅需要比较全面的法律体系支撑,同时也更取决于综合国力的支撑。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教授作“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中的系统思维”主旨发言。他认为,系统思维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结构特征,包括全局性、综合性、立体性、动态性;第二,整分特征,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成效上能够相得益彰;第三,空间特征,要注意全局和局部、治本和治标、渐进和突破;第四,历史特征,要妥善处理守正和创新的关系。基于此,赵骏教授提出了统筹的六个维度:规范的统筹、领域的统筹、方式的统筹、环节的统筹,价值的统筹和路径的统筹。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作“时空定位中的涉外法治”主旨发言。他认为,涉外法治是当前时空格局之下的战略抉择。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领域东升西降的国际格局中,作为走向世界的大国,中国需要以法治的方式确立自身的国际地位,用法律来表达我们的国际秩序主张,来维护我们的国家利益。进而,何志鹏教授从超然状态和参与状态、长线观察和短线观察出发,分析了中国在国际上的紧张状态及其原因,并阐释了涉外法治难以兼顾国家利益、国际友谊和公正立场的“不可能三角”观念。
主旨发言结束后,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孙世彦教授作为评议人,对三位发言人的主旨发言进行了评议。他总结并赞同三位发言人的主旨发言,认为本环节的重点在于讨论“统筹”。孙世彦教授认为,在没有全球制度的前提下,国家管辖的域外触及范围在功能上与全球治理密切相关;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要注重中国法的域外适用。在外国法对我国适用的情况下,考虑管辖问题是很有意义的。
四、第三单元发言
研讨会主旨发言第三单元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韩秀丽教授担任主持人。





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兼双一流建设办公室主任霍政欣教授作“涉外法治的内涵与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主旨发言。他认为涉外法治是中国目前走入到新时代,在前所未有的时代背景之下,从新维度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体现了一种经由法治手段维护国家权益、改革全球治理体系和完善国际秩序的中国智慧和中国主张。因此,应加快涉外立法战略布局,加快构建法律体系,充实法律工具箱,妥善处理条约批准工作,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作“战争非法化视角下的涉外法治”主旨发言。他从三个方面进行发言:第一,战争和法律的关系,要考虑战争是不是合法,除战争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合法渠道;第二,战争和经济制裁的关系,后者是前者的一种替代方式,也是国际法的一种执行工具;第三,涉外法治的可能范围,应当是开放的、包容的、发展的和辩证的,我们要看到现在,也要看到未来,既要看到中国本身,也要看到中国所在的世界。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孙世彦教授作“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之人权视角”主旨发言。围绕着人权的主题,他着重讨论了中国当代涉外法治中的人权、人权涉外法治保障的内涵和外延、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法中的地位问题、人权法治保障中借鉴和利用国际人权资源、中国法域外适用中的人权因素、在华外国人的人权保障等问题。
主旨发言结束后,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大使作为评议人,对三位发言人的主旨发言进行了评议。他对三位发言人的发言表示赞同,并认为涉外法治概念的提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实现与重大创新,凸显了涉外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同时也为法治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涉外法治的内涵十分丰富,且“统筹”十分关键。
五、第四单元发言
研讨会主旨发言第四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兼双一流建设办公室主任霍政欣教授担任主持人。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作“中国特色自贸实验区建设的涉外法治问题”主旨发言。他着眼于微观角度,考察了涉外法治视野下自贸实验区建设所处的规范与实践环境,进而讨论了贸易自由便利化、投资自由便利化、自贸实验区产业发展等具体问题。在此基础上,张乃根教授认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自贸实验区制度须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其中又尤以统筹立法最为关键。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志雄教授作“网络领域涉外法治:中美欧相关立法的比较分析”主旨发言。他考察了以下问题:第一,国内法域外适用问题的相关立法,具体包括各国国家在网络领域如何推动本国法的域外适用,各国是否同时也在限制或者阻断外国法、外国网络领域相关法律在本国的适用;第二,数据跨境流动和调取的相关问题;第三,跨境数据流动。网络空间是涉外法治的一个新兴领域,中国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应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平、法治能力。
厦门大学法学院韩秀丽教授作“涉外法治的公法属性和完善路径”主旨发言。她认为,涉外法治的公法属性方面,就主体而言,一方是国家及政府机关,另一方就可能是外国国家、国际组织,甚至私人;就提出背景而言,一是大量累积的海外利益需要涉外公法保护,二是日益加剧的西方遏制需要以涉外公法来应对。基于此,韩秀丽教授提出了涉外法治完善的二重公法面向,即国际法的国内化、国内法的国际化。
随后,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作为评议人,对三位发言人的主旨发言进行了评议。他回顾并总结了此前三位发言人的发言,对发言内容表示赞同。其中,张乃根教授的研究跨越多个领域,兼具本土情怀,关注具体问题,对自贸区的观察引人深思;黄志雄教授长期关注网络空间问题,为思考涉外法治提供了新的视角,也启发我们辩证地看待矛盾,思考理念的层次划分;韩秀丽教授深入探究了涉外法治公法属性,这是一个很好的判断,也是值得继续研究的课题。
自由讨论与闭幕致辞
主旨发言环节后,研讨会进入到自由发言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担任主持人。在自由发言环节,张乃根教授提出了两点参会感受:首先,国际法有不同领域(公法、私法等等),因此研究涉外法治也的确存在着多种路径;其次,关于自贸区究竟是过渡性质还是实验性质的问题,他认为应以实验性质为主。韩秀丽教授、韩立余教授、何志鹏教授就埃及的相关法律适用、涉外管辖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认为中国涉外法治应当坚持防御性法律适用。
自由发言环节结束后,研讨会进入会议总结环节,由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担任总结人。他认为,本次研讨会十分成功,并能够使与会嘉宾对涉外法治的认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将来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国内法治和域外法治的统筹问题是一个充满着辩证法的问题,未来的相关研究也是要自觉地运用辩证法。同时,车丕照教授也感谢了何志鹏教授对本次会议的组织和诸位与会嘉宾的参与。在本次涉外法治高端研讨会筹备和进行过程中,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及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十余人为会议提供支持。